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f57f22fb-4846-4de0-b68a-*****d3eab9b
资金来源: 国资 70.0% 自筹 30.0% 贷款 % 外资 % f57f22fb-4846-4de0-b68a-*****d3eab9b
建设规模: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扩建规模为5万m3/d,总规模为10万m3/d。 2.3.1原水工程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尹家嘴水库取水泵船,规模5万m3/d,原水管道联通管,DN800-1200,总长415m。 2.3.2水厂工程 于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现状一期北侧空地新建自来水处理设施,工艺采用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气水反冲洗过滤、次氰酸钠消毒,新建设计规模 10万m3/d 活性炭滤池及配套反冲洗泵房。 2.3.3输配水工程 扩建单晶硅加压泵站一座,规模2.1万m3/d;新建阳光大道、彝海南路、单晶硅加压泵站等输配水管道DN200-DN1200,总长*****m。f57f22fb-4846-4de0-b68a-*****d3eab9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06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力立
办公电话: 189*****08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云松
办公电话: 187*****373 移动电话: 187*****37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230**********
标段名称: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1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0 09:30
开标地点: 楚雄市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实施阶段的所有技术服务咨询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含专项设计)的方案优化工作,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楚雄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项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项目的负责人,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1项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服务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5、信誉要求:5.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声明;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5.3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项目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项目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5.4诉讼及仲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近3年无因违约或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5.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7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10 09:3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二期工程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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