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增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养,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大队经研究,报请上级审批,决定于2023年9月14日开始,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9月4日


铅山县新增电子监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路段路口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数量

抓拍违法

1

铅山县河口镇育才路单行道抓拍(育才路与民和路交叉口至鹅湖大道段禁止机动车南向北通行)

公路卡口设备

2套

1、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

2、驾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362)

3、逆向行驶(13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启用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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