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雅苑房地产开发项目人防设备设施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书香雅苑房地产开发项目人防设备设施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5: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书香雅苑房地产开发项目人防设备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百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百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人防面积约4165㎡,主要内容为各种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战时封堵;给排水管道及设备;通风管道及设备、电气管线及设备等所有涉及人防设备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35.82万元。
2.4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人防范围内的设备生产、供货及安装、验收合格,提供人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并按业主要求负责提供此部分资料和档案移交。
2.5 计划工期:满足该项目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及业主竣工验收工期要求。
2.6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接受人防设备制造商或人防设备制造商的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人防设备制造商或人防设备制造商的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但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以其中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3.1.2 对人防设备制造商投标资格要求:
①人防设备制造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人防设备制造商获得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进入重庆市民防办公室网页公布的“重庆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名单。
3.1.3对代理商投标资格要求:
①代理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投标产品厂家(或制造商)的代理资格授权证明;
②授权厂家(或制造商)具备3.1.2中①、②款要求:
③具有厂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
④所投人防设备产品应全部为同一品牌。
3.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百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正润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宋双 | 联系人: | 陈芊桦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2*****345 | 联系电话: | 182*****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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