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房屋鉴定项目二次

生活区房屋鉴定项目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生活区房屋鉴定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KFDZC-F4013(GXCZ-A1-********

三、项目概况:

服务

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万)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方式

售后服务要求

生活区房屋鉴定项目(二次)

鉴定对象:大同生活区7栋420套住房(合计*****.84平方米)、380个地下室(约6319.84平方米)、12套商业服务用房(合计2009.1平方米)、99个车库(约1930.5平方米)、200个车位(约2250平方米)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构筑物等各项指标。

鉴定目的:为下一步房屋产权办证提供文件资料支撑。

鉴定内容:

(一)结构鉴定:对建筑物使用条件、使用环境、结构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二)场地和地基基础调查与检测。

1.既有建筑物群所在场地的调查、检测与监测;

2.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现状的调查、检测和监测。

(三)结构体系检测:房屋主要结构构件的平、立布置情况,圈梁、构造柱、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的布置,构件及其连接构造的情况。

(四)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抽样检测。

(五)主体结构构件截面尺寸等方面检测。

(六)结构和构件的损伤及缺陷情况检测,结构构件位移和变形检测及影像建筑安全的非结构构件的调查。

(七)维护结构检查

(八)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检测结果进行主体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

(九)对既有建筑的安全稳定性进行鉴定,应根据检测结果和计算分析结果按构件、子系统和鉴定系统三个层次对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并提出处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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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和地点由甲方指定,乙方收到甲方鉴定通知后,应30天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资料

鉴定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技术标准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预算:20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不能作为当地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证的证明材料,我部不予付款。(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09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件方式申领。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的资格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将由评审小组根据询价文件判定。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uoxin050@163.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报名单位,须同时在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完善供应商注册信息及增值税专票信息。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1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3年09月21日9时30分(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联系人:严先生

移动电话:180*****016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贾经理、令狐经理

移动电话:135*****920156*****79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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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鉴定 生活 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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