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濑村村委会改造工程1招标公告
高濑村村委会改造工程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S漳招字[2015]078号
开标时间:2015-12-3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长泰县岩溪镇高濑村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高濑村村委会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高濑村村委会改造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5】2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岩溪镇高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长泰县岩溪镇高濑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镇高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0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996632元(含暂列金6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筑占地面积258平方米,建筑面积687平方米,三层砖混结构。一、二层为旧房屋改造,三层为加层改造。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4.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按闽建〔2013〕5号文、闽建筑[2013]30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08日至2015年12月30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政综[2008]12号)。
5.2.本次招标的预算审核价为996632元(含暂列金60000元),下降幅度为12%,招标最高限价为887853.84元(含暂列金60000元)。
6、招标代理费
按国家计价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委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本工程施工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6:00(含)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8800元);
7.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7.6.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15:00时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15:00时;开标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4.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高濑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地 址:长泰县岩溪镇高濑村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8*****11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联 系 人:小苏、小许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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