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三期-招标/资审公告

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三期-招标/资审公告

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三 期)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三 期)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三 期) (项目名称)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营发改能源【2021】8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营发改能源【2021】8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山县区域覆盖。

2.2 规模及投资额:建设“三分类”垃圾投放亭 3044 个 (每个居民小 组设置 1 处,全县共有涉农村民小组 3361 个,2022 年已实施 321 处),建设内容包含地平、分类亭购置和安装、分类桶购置;配置 7m3后压缩式垃圾车 29 辆。项目总投资 4700 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期延长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07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营山县郎池街道复兴二街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19 号 1 栋 1 单元 22 层 2206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秦女士

电 话: 135*****42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9月0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6-******-99-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处置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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