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苏州市数字方志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苏州市数字方志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7: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苏州市数字方志馆
1.
2.
3.
4.
5.
6.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苏州建设的部署要求,抢抓互联网快速发展形势下文化建设新机遇,深化我市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创新高品质文化供给,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结合苏州和方志馆实际,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行动计划(
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3.
4.
(一)报名截止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
1.1
1.2
1.3
1.4
2.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
3.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5.
注册咨询:0512-********;
CA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1.
2.
3.
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3.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4.
5.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叶祖豪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