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GX15-393(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

LCGX15-393(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物品符合协议供货要求,可以协议供货方式采购,请按规定程序采购。

品目名称

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台式电脑主机

联想ThinkCentreE73台式电脑

2


现货

不间断电源

山特MT1000S(套)(含电池箱1个,电池2只)

1


现货

录音笔

索尼ICD-UX544F

1


现货

录音笔

索尼ICD-FX88

2


现货

柳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备注:
1、请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竞价后的协议供货价格与协议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请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
3、采购资金属年初预算安排资金的,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采购资金属自筹资金的,采购单位在采购前将资金转入国库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由国库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支付。
4、供应商交货地点: 柳城县城内。
5、采购单位联系人: 韦 联系电话:137*****1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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