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三楼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室电视墙显示屏及条屏设备购置项目电视墙显示屏设备采购
兰州市公安局三楼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室电视墙显示屏及条屏设备购置项目电视墙显示屏设备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兰州市公安局三楼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室电视墙显示屏及条屏设备购置项目电视墙显示屏设备采购 | 采购公示编号: | GS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9-07 08: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9-11 18: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兰州市公安局三楼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室电视墙显示屏及条屏设备购置项目电视墙显示屏设备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三楼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室电视墙显示屏及条屏设备购置项目电视墙显示屏设备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在保持现有会议室整体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购置会议控制室监看电视墙,及会议室会议条屏,拆除原有故障设备,替换安装新设备,确保不影响日常工作开展、系统无缝连接,确保能够完成日常保障任务。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主要原因为: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根据已签订的兰州市公安局三楼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室电视墙显示屏及条屏设备购置项目合同中确定的设备采购清单,电视墙显示屏设备的品牌指定为“Really锐丽”,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锐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七)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5. DICT 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事前公示的采购方式与“上海锐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谈判供应商为上海锐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共5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方晴199*****92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 189*****892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日期:202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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