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SY-2023-09-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9.
*****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主要内容如下:雕塑表面为304镀锌不锈钢板,
内置方钢龙骨,内侧表面喷涂宝石蓝色金属氟碳漆,外侧表面喷涂银灰色金属氟碳漆,底座
外饰面为黑色大理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企业。
2根据豫财办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
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2 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建造
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
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 月13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至获取地点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获取磋商
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SY-2023-09-05
2项目名称: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元
最高限价:
******.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
******.5
******.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括:宜阳香鹿山镇城市主题雕塑项目,主要内容如下:雕塑表面为304镀锌不
锈钢板,内置方钢龙骨,内侧表面喷涂宝石蓝色金属氟碳漆,外侧表面喷涂银灰色金属氟碳
漆,底座外饰面为黑色大理石。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5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6工期:30日历天
5.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10扬尘防治目标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
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1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企业。
2根据豫财办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
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2 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建造
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
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2023 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3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至获取地点购买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
150*****8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188*****632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
150*****8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88*****63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