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江西-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二局三江西-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造价咨询服务专业服务分包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永顺 联系电话:152*****167

2023年 制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称):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项目;

2.工程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乡唐凤大道南侧、青云山路西侧地块;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筑面积(暂估):总建筑面积为******.36㎡;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取费的专业服务分包形式;

7.招标范围: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转设置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基建用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清标工作:

(1) 收到施工图及项目合同清单后,着手进行清标清单编制工作;

(2) 根据施工图详细计算工程量;

(3) 根据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单价及总价计算;

(4) 出具清标编制报告并与业主委托的造价监控单位进行核对;

2、项目实施过程中造价咨询服务:

(1) 协助招标方进度款的申报及线上核对;

(2) 对材料价差进行调整计入过程进度款申报及线上核对(如有);

(3) 签证变更的测算、申报及线上核对;

(4) 施工过程中辅助成本控制;

(5) 根据定额组价及结算需要,对招标方过程资料如: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签证单编制、技术方案、监理会议纪要等文件的编制进行把关指导。避免后期定额组价及结算时缺少资料支撑。

3、竣工结算编制及核对工作:

(1) 指导招标方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对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2) 进行工程量计算;

(3) 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索赔手续是否齐全,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4) 对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索赔的结算增减项目及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

(5) 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索赔的结算项目相关取费及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6) 对材料价差进行调整计入结算;

(7) 按照合同约定编制竣工结算书;

(8) 规定合同时间内向招标人最终提交完整的结算书;

(9) 竣工结算财政审核、审计的核对工作;

4、其他委托方交付的与工程造价相关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营业执照内有造价咨询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三、招标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由项目、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工程部、技术部等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结算与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分5期支付,支付节点及每期支付金额如下: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方要求按时提交清标成果,经招标方确认报业主方后,支付合同额的30%;

(2)清标完成,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50%。(如投标人已完成清标对数工作后,但因招标方或其他原因导致清标工作推进困难超一个月的,视投标人已完成清标工作)。

(3)协助招标方上报合格合理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经业主方或业主方委托的第三方接受后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70%;

(4)一审单位审计完成,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90%。

(5)余款待业主或财政、审核出具终审报告后三个月内支付。付款基数为终审报告金额。

六、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注意事项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联系人:

段永顺 联系电话:152*****167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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