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出海》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出海》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出海》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电影服务

采购单位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连江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21: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丽、陈彩云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凤东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星137*****57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丽、陈彩云0591-********

项目概况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出海》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

项目名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出海》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1

1-1

微电影《出海》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00

25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1)投标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1)投标(磋商)保证金;②特定资格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资格承诺函(若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1)直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的,须填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2)网上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的投标人报名信息,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邮箱:**********@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磋商保证金转入账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银行账号:117*****01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二)邮箱:**********@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凤东路35号        

联系方式:黄星137*****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            

联系方式:蒋丽、陈彩云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丽、陈彩云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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