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环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期)工程(分宜镇工程)经分发改字〔2015〕264号文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环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期)工程(分宜镇工程)。2、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约230万元。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在分宜镇介桥村、水东村、芦塘村辖域内居住点择址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5、项目建设地点:分宜县分宜镇境内。6、交付使用期(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工。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并组织相关人员进场。二、招标范围:在分宜镇介桥村大屋村小组、水东村公昌村小组、芦塘村坝田村小组各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如三格式化粪池、生态厕所、植树绿化和环保宣传牌)。三、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附联合体协议),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由项目经理担任授权委托人且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所提供的原件审完后退还。开标时外埠来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四、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12 月8日,投标申请人集中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止在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并交纳报名费600元(陆佰元整不退),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五、现场踏勘:投标人在2015年12月16日上午9:30到分宜镇政府大楼一楼大厅集中由招标人组织统一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六、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七、其他说明: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单位:分宜县分宜镇人民政府招标单位代表: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520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监管单位:分宜县环境保护局 分宜县分宜镇人民政府二O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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