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第二合同包招标公告
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第二合同包招标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第二合同包询价公告 2015-12-08 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采用询价方式对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第二合同包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第二合同包:
2.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3配送安装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4质量要求: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5本次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摩托车,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凡在国内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3参加的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 3.4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6参加投标的申请单位在本地有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场所。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09日至2015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在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报名者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项)(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询价文件(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恕不接受报名)。 5.2询价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办理询价文件邮购手续。 六、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见询价文件。递交地点为:见询价文件。 七、开标时间:详见询价文件,地点为:见询价文件。 九、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139*****555 单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448号 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忠梅 联系电话:139*****601 单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商贾天下747号 |
标签: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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