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综合大楼招租项目第三次招标

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综合大楼招租项目第三次招标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关于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综合大楼招租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租, 欢迎符合承租人要求的自然人或法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综合大楼招租项目(第三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JHHX2023-XM772

三、招租物概况表:

序号

租赁物

年租金起租价

(元/年)

租赁起止时间

租赁物规模

投标

保证金

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综合大楼

******元/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租人实际确定为准)

综合大楼1-5层整体对外招租(2-4层整层、1层和5层村自留部分除外),出租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以租赁物实际规模为准)

30万元

备注:

1、报名前,投标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本项目租赁物的基本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2、本项目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租人要求为准),综合楼租金采用“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的原则(每三年为一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年租金均按中标金额支付,即前三年每年的租金为本项目的成交金额,之后每期年租金在上一期年租金的基数上递增5%(即: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每年的租金=第三年租金×1.05% ......以此类推),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的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承租人交付至招租方指定的账户内并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以后每年的租赁费须在上一年租赁期限截止前2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的租赁费(如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则第二年的租赁费应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交清,以此类推)。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租方足额支付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人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招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投标保证金。每一年的租赁费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须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按时缴纳的,按违约处理,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在承租人腾出租赁房屋前,按当年租金折算每日租金收取相应租金(时间精确到日)及相应滞纳金等相应的经济损失。

3、注:招租单位只提供租赁场所及水电,该租赁场所属于村集体财产,无房产证、规划许可证等其他证件,虽有消防设施,但未经消防验收,承租人应在和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所须证件及相关工作。

相关情况已先行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若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竞价人在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由,作为不合理、不公平条约的依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投标人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行业,不得经营有污染、有噪音、涉黄、涉黑行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承租期间承租人需特别注意消防及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

六、招租方式:明标暗投,在开标之日以暗标形式按顺序逐一开标并唱标(年租金起租价以本章《招租物概况表》为准),年租金报价出价最高者中标,投标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年租金起租价,该投标书无效。本项目应招租人要求,设有履约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租期届满后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因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或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合法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充分考虑,如中标,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的租金必须在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付清,否则,视为放弃承租做弃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下午16:30时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12:30—16: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租文件(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3、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投标人可自由选择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之一: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

196*****04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金东支行,用途: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综合大楼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

120*****29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金东支行,用途: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综合大楼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注:中标人必须在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付清首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否则视为放弃租赁物做弃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对中标的租赁物重新对外招租,未中标者按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规定全额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规定全额退回。

5、报名时须提供:

(1)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提供其他有效缴纳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3年09月14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机关2号楼东大门北侧的康济南街220号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开始(过时不候);

2、开标地点: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机关2号楼东大门北侧的康济南街220号一楼)。

十、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对招租文件有疑问,向招租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租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租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招租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租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租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2、请投标人务必看清本项目租赁物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本项目租赁物的各种情况,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对租赁物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3、开标期间唱标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金额的最高报价,由招租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开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本招租文件未经事宜以中标后招租人与中标人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5、本招租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租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十二、业务联系:

1、招租人信息:

招租人名称: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前楼下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1*****766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招租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电子邮箱:hexinzhaobiao0579@163.com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579-********133*****600(微信同号)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大楼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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