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租赁竞投(第四次招标公告

用地租赁竞投(第四次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委托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对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建设用地租赁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报价。

1.项目名称:南海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建设用地租赁竞投项目(第四次)

2.中心编号:丹中农立【2015】0101号-04

3.项目内容、数量、基本情况及要求:

3.1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面积
交易底价

(元/亩/年)
备注

01
集体建设企业用地
1

12.2598亩

(折合8173.2m2)
22000.00
由两块已经分别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组成

注:竞价人竞投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竞投报价无效。

4.地块基本情况:

4.1项目地块属于集体用地,位于南海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横基”地段;

4.2出租的起止年限:自2016年01月16日起,至2066年01月15日止,共50年;

4.3资产类别:集体建设企业用地;

4.4资产经营用途:

4.4.1项目地块总面积12.2598亩(折合8173.2m2)

4.4.2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建筑物兴建应符合管理部门规划要求,具体可建设范围及建设要求必须按照国土、规划部门的批复进行。

4.4.3经营范围必须符合镇级以上(含镇)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执行,项目投资必须符合丹灶镇产业结构和环保标准。

4.5资产现状:本次招租地块由两块已经分别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组成,按地块现状交付竞得人使用。

4.5.1项目地块包含在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为:佛府南集有(2012)第*******号(附件3,详见《竞价文件》),地号:********5003JA00024的地块当中,地块的平面界址见《宗地平面图》(附件6,详见《竞价文件》)。

4.5.2地块一:

面积:3.3390亩(折合2226m2)

集体土地使用证号:南府集用(2014)*******(附件4,详见《竞价文件》)

地号:********5003JB0252

绘图系列号:********0408

规划用地开发强度:

(1)容积率:≥0.8,且≤2.5;

(2)建筑密度:≥35%,且≤65%;

(3)绿地率:≤20%。

注:具体规划设计要求按附件1规划条件(南海区西翼局)丹灶—规划条件(2014)518号执行。

4.5.3地块二:

面积:8.9208亩(折合5947.2m2)

集体土地使用证号:南府集用(2014)*******(附件5,详见《竞价文件》)

地号:********5003JB02545

绘图系列号:********0432

规划用地开发强度:

(1)容积率:≥0.8,且≤2.5;

(2)建筑密度:≥35%,且≤65%;

(3)绿地率:≤20%。

注:具体规划设计要求按附件2规划条件(南海区西翼局)丹灶—规划条件(2014)517号执行。

5.竞投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合同签订后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6.出租基本条件:

6.1认地费: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收取200000.00元/亩认地费,即共计*******.00元。

6.2合同履行保证金:竞得人必须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前交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6.3合同年度及租金递增要求:

6.3.1合同年度:当年01月16日至次年01月15日

6.3.2租金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15%。从2016年01月16日起,租赁期内分10个周期进行计缴。合同签订前收取第一年租金,以后各年度于01月16日前缴交,先交付后使用。

7.竞价人资格:

7.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了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竞投保证金。

7.2参加竞投的竞价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如为自然人则必须是竞价人本人。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8.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8.1时间:2015年12月08日09:00起至2016年01月08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8.3竞价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9.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9.1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自然人则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9.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不需要提供);

9.3竞投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不需要提供)。

10.现场勘察: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招租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竞价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文件及出让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11.接收资格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1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投现场指定位置。

12.竞投地点: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接收资格文件截止及竞投时间:2016年01月11日10:00

14.竞投保证金、认地费、合同履行保证金收退条件:

14.1竞投保证金

14.1.1竞价人在确定竞得资格成为竞得人后,不按规定当场签订《交易结果确认书》的、逾期或拒绝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其竞投保证金将归招租人所有。成交的竞价人必须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凭《交易结果确认书》、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到招租人处办理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手续。

14.1.2未成交的竞价人可以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到招租人处办理竞投保证金退还手续,招租人自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4.2认地费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前按前述金额交纳认地费。非因招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认地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14.3合同履行保证金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前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若竞得人能全面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则招租人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竞得人。合同期内竞得人有违规违约行为,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处理。合同履行保证金不得用于出租期满前抵付租金。

招租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电话:(0757)****************

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联系人:陈先生、梁小姐

电话:(0757)********

传真:(0757)********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8日


附件1:规划条件(南海区西翼局)丹灶—规划条件(2014)518号

土地权属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

取得土地的方式
集体用地

用地位置
南海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横基”地段

强制性内容

一、规划用地面积、使用性质及建筑使用性质

1、规划用地面积:1786.2平方米(指标及用地许可面积),用地红线范围(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注:原地证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226平方米(地号:********5003JB02525);

2、规划用地性质:主导用地:工业用地;兼容用地: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3、建筑使用性质:按限定的土地使用性质进行使用。

二、规划用地开发强度

(1)容积率:≥0.8,且≤2.5;

(2)建筑密度:≥35%,且≤65%;

(3)绿地率:≤20%。

三、兼容服务设施开发强度

兼容附属配套设施用房用地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按现行《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四、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范围:1、地下室、半地下室各个面结构顶板露出建筑物主入口室外自然地坪或规划城市道路的设计标高不超过1.5米的部分2、规划条件中有注明的部分;3、按现行《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五、红线控制要求

1、地上建筑控制线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地下建筑控制线要求:南面退用地红线[≥3]米、北面退用地红线[≥3]米、

西面退用地红线[≥4]米、东面退用地红线[≥3]米;

且符合现行《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室外场地地坪控制要求:用地红线内室外场地标高控制在不超过起算基准面[]米范围内,若与人行道或相邻用地有0.45米以上高差的宜注意缓坡处理。

七、围墙控制要求:空透围墙,高度≤1.8米,空透率≥80%,围墙基础不得超出用地红线。

八、机动车出入口开设要求:[]东、[ü]西、[]南、[]北。

九、若该宗地与东侧相邻用地(土地证号:南府集用(2014)第*******)为同一租赁人,实行联合开发,东侧的建筑退缩用地红线可按建筑间距执行,经济技术指标可平衡计算。

城市设计主要事项要求

1、城市设计要求:

(1)项目应注意在临城市主要道路、河流、山体、城市绿地时注意按城市设计、控规或佛规控制建筑面宽;

(2)建筑外立面:要求简洁大方,宜采用现代风格,具有工业建筑的特性,色彩要求清新淡雅,并应考虑周围建筑及城市的风格与色彩协调性。

2、交通设施要求:配套适量停车位。

3、绿化要求:与建筑验收同步完成。

4、其它要求:

(1)车库坡道直对出入口时,起坡线位置应距用地红线不少于7米;

(2)平屋顶宜进行屋顶绿化设计,屋顶绿地必须满足不少于0.3米的覆土要求;

(3)如需设置招牌,应在建筑立面设计时考虑其具体位置、形式及大小尺寸;

(4)空调机组:与外立面统一设计,冷凝水须做组织排水;

(5)外露设备:要注意外观遮挡设计处理,并注意噪音、废气等对周边影响;

(6)防盗网:所有外窗及阳台外不准设外露的防盗网及防盗门;

(7)排烟道(口):要考虑对周边的影响,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主要执行文件

(1)土地交易文件;

(2)《关于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的意见》(南府〔2009〕30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现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文中“佛规”;

(4)须符合《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其他相关部门如人防、供电、燃气等部门执行文件。

遵守事项

1、本规划条件和附图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一经发出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条例等法定程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单位应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历史已持有地证的不再补发。

3、国有公开出让的土地一年内未交易,则该地块的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4、对文件中的强制性内容及文字中出现的“应、须”内容的均视为强制性条款。

5、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核发的规划条件中的各项内容做符合性审查,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6、建设单位应保证申报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内容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并确保所提供的文字材料、图纸和电子文件一致,同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7、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区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按照现行规划、建筑、消防、节能、环保、人防等设计规范和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设计,申请前设计单位应对上述文件及图纸加盖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注册规划(建筑)师章,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各类规范及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8、对不符合规划条件、不符合相应设计资质、不符合送审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和规划管理指标核算等相关技术标准格式的设计文件将不予受理,对在上报文件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划许可实施的经查证将按相关法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责任。

9、对规划条件等方面存在异议的应以南海区规划主管部门书面解释为准。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2:规划条件(南海区西翼局)丹灶—规划条件(2014)517号

土地权属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

取得土地的方式
集体用地

用地位置
南海区丹灶镇石联村石西股份合作经济社“横基”地段

强制性内容

一、规划用地面积、使用性质及建筑使用性质

1、规划用地面积:5947.2平方米(指标及用地许可面积),用地红线范围(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注:原地证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5947.2平方米(地号:********5003JB02545);

2、规划用地性质:主导用地:工业用地;兼容用地: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3、建筑使用性质:按限定的土地使用性质进行使用。

二、规划用地开发强度

(1)容积率:≥0.8,且≤2.5;

(2)建筑密度:≥35%,且≤65%;

(3)绿地率:≤20%。

三、兼容服务设施开发强度

兼容附属配套设施用房用地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按现行《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四、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范围:1、地下室、半地下室各个面结构顶板露出建筑物主入口室外自然地坪或规划城市道路的设计标高不超过1.5米的部分2、规划条件中有注明的部分;3、按现行《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五、红线控制要求

1、地上建筑控制线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2、地下建筑控制线要求:南面退用地红线[≥3]米、北面退用地红线[≥3]米、

西面退用地红线[≥3]米、东面退用地红线[≥3]米;

且符合现行《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室外场地地坪控制要求:用地红线内室外场地标高控制在不超过起算基准面[]米范围内,若与人行道或相邻用地有0.45米以上高差的宜注意缓坡处理。

七、围墙控制要求:空透围墙,高度≤1.8米,空透率≥80%,围墙基础不得超出用地红线。

八、机动车出入口开设要求:[]东、[]西、[]南、[ü]北。需征得阴影部分的土地权属人同意。

九、若该宗地与西侧相邻用地(土地证号:佛府南集用(2014)第*******)为同一租赁人,实行联合开发,西侧的建筑退缩用地红线可按建筑间距执行,经济技术指标可平衡计算。

城市设计主要事项要求

1、城市设计要求:

(1)项目应注意在临城市主要道路、河流、山体、城市绿地时注意按城市设计、控规或佛规控制建筑面宽;

(2)建筑外立面:要求简洁大方,宜采用现代风格,具有工业建筑的特性,色彩要求清新淡雅,并应考虑周围建筑及城市的风格与色彩协调性。

2、交通设施要求:配套适量停车位。

3、绿化要求:与建筑验收同步完成。

4、其它要求:

(1)车库坡道直对出入口时,起坡线位置应距用地红线不少于7米;

(2)平屋顶宜进行屋顶绿化设计,屋顶绿地必须满足不少于0.3米的覆土要求;

(3)如需设置招牌,应在建筑立面设计时考虑其具体位置、形式及大小尺寸;

(4)空调机组:与外立面统一设计,冷凝水须做组织排水;

(5)外露设备:要注意外观遮挡设计处理,并注意噪音、废气等对周边影响;

(6)防盗网:所有外窗及阳台外不准设外露的防盗网及防盗门;

(7)排烟道(口):要考虑对周边的影响,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主要执行文件

(1)土地交易文件;

(2)《关于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的意见》(南府〔2009〕302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现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文中“佛规”;

(4)须符合《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其他相关部门如人防、供电、燃气等部门执行文件。

遵守事项

9、本规划条件和附图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一经发出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条例等法定程序。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单位应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历史已持有地证的不再补发。

11、国有公开出让的土地一年内未交易,则该地块的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12、对文件中的强制性内容及文字中出现的“应、须”内容的均视为强制性条款。

13、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核发的规划条件中的各项内容做符合性审查,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14、建设单位应保证申报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内容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并确保所提供的文字材料、图纸和电子文件一致,同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15、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区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按照现行规划、建筑、消防、节能、环保、人防等设计规范和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设计,申请前设计单位应对上述文件及图纸加盖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注册规划(建筑)师章,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各类规范及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16、对不符合规划条件、不符合相应设计资质、不符合送审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和规划管理指标核算等相关技术标准格式的设计文件将不予受理,对在上报文件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划许可实施的经查证将按相关法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责任。

9、对规划条件等方面存在异议的应以南海区规划主管部门书面解释为准。

2014年10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