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滨镇过溪村人居环境节点提升工程

西滨镇过溪村人居环境节点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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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致:受到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滨镇过溪村人居环境节点提升工程已由尤溪县水利局以尤水审批[2022]10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西滨镇过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西滨镇过溪村人居环境节点提升工程,建设规模约2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滨镇过溪村人居环境节点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周边环境清淤约5106立方米,绿化490平方米,给排水管581米,砌筑井18座,文化休闲长廊1座,水风车1座,人行步道约1530平方米,围墙153.7米,护栏约789.8米,挡墙约940.8立方米,装饰灯18套及洗墙灯432米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7日 08:00:00至2023 年9月11日18 时00分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80元(含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圆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9月18日 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

地址:尤溪县西滨镇西洋东街8号

邮编:******

电话:137*****324

联系人: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西滨镇西洋西街55-1号

邮编:******

电话:130*****231

联系人:小陈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https://fujian.etrading.cn

联系电话:180*****873

,福建,尤溪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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