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2023年度采购催泪喷射器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2023年度采购催泪喷射器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2023年度采购催泪喷射器公告
采购需求:采购320支竖喷型催泪喷射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竖喷型催泪喷射器 | 符合GA884-2018 公安单警装备催泪喷射器 详细技术要求。(具体参数见附件) | 320 | 无 |
注: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
2.本项目若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提供参数、资料或所供货物及资料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本项目采购合同,同时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中标人如有降低质量以次充好供货等情况的,采购人可予以拒收,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其它后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8、投标人需为公安部发布的《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名单》中入围企业或产品代理商,系入围企业的需要提供公安部官网截图证明,若为代理商需增加提供入围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投标人应按照询价单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公安部官网截图证明投标人为《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名单》中入围企业的证明;
(5)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6)报价表按如下格式填写;
产品报价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合计: |
报价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报价包含运输费,税费等费用。
六、报价时间和方式:
1、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9月8日16时止;
2、报价资料(密封)邮寄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杨华收。
3、联系电话:0563-*******
七、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1、交货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3、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供应商货物的质保期为3年,自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采购方需求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索赔事宜:
(4)供应商同意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结算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发票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采购物品价款。
八、评定成交标准:
在保证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报价综合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宣城市公安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竖喷型催泪喷射器参数要求
1、催泪喷射器(竖喷型)应符合《GA884-2018 公安单警装备催泪喷射器》;
2、结构:由保险盖、扭簧、转轴、喷嘴、压套、支撑套、支撑盖、内罐、囊袋组件、催泪剂溶液、外罐等零部件组成,催泪剂为合成辣椒素;
3、催泪喷射的高度为188.5mm±2mm,筒身最大外径为40mm±0.5mm,罐体外径为37.5mm±0.5mm,观察窗尺寸宽为8mm±1mm,高为80mm±1mm;
▲4、催泪喷射器质量应≤175g(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5、催泪剂溶液体积应为70ml±3ml;
6、催泪剂合成辣椒素含量应为1.5%~2.0%;
▲7、喷射性能:
(1)连续喷射性能:喷射距离应≥5m,有效喷射时间应≥9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应≤0.6ml(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2)间断喷射性能:有效喷射3s后,放置8h再喷射,喷射距离应≥4m;喷射距离达到4m的时间应≥6.2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应≤0.5ml(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8、稳定性:催泪喷射器在老化试验后产品应表面无剥落,不解体,不泄露,不爆裂,符合喷射要求,喷射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应≥5m,有效喷射时间应≥9.1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应≤0.7ml(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9、承压安全性:催泪喷射器经1080N承压试验后,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喷射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应≥5m,有效喷射时间应≥9.0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应≤0.4ml(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10、保险盖可靠性:催泪喷射器应配有安全可靠的防止误喷的保护帽,保护帽应装配平滑、复位顺畅,按钮开关松紧适度,有足够的回复力,保险盖重复启闭230次应可正常使用,喷射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应≥5m,有效喷射时间应≥9.1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应≤0.5ml(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11、振动和跌落可靠性:
(1)催泪喷射器在带包装条件下经加速度幅值为2m/s2,频率为5Hz~55Hz振动2.5h后,应不解体、不泄露、不爆裂,保险盖和喷嘴应不松脱,且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的要求(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2)经振动试验后的催泪喷射器以正立、倒置和横放三种姿态,从1.5m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各试验4次,应不解体、不泄露、不爆裂,且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的要求(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3)催泪喷射器经振动和跌落试验后,应不解体、不泄露、不爆裂、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喷射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应≥5m,有效喷射时间应≥9.0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应≤0.4ml(检测报告上需体现);
12、温度适应性:-30℃~+55℃的环境下,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使用;
▲13、催泪喷射器溶液闭杯闪点值≥63℃,提供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4、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5、提供质量有效期不少于3年、金额不小于500万的质量责任保险,提供有效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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