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8日至11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在党内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解决巡察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处室及下属单位;四是注重建章立制。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相关人员15人次,其中,给予谈话提醒5人次,批评教育处理10人次。建立完善制度9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9849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委会,学习贯彻中央一号、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学习体会;二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分别听取并审议《2023年绍兴市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清单》,以市“两办”名义发文;三是市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暨粮食安全工作会议,对2023年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深入实施农业双强、精心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等作出具体部署;四是制订出台《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修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4月17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

(二)针对“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学习2023年度计

划》,修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已开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专题学习研讨7次,每次安排1-2名局领导作专题发言;二是局党委会每次学习议题一般安排不超过8个,做到精学深研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三)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三农”领域“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的通知》等,已牵头实施“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和“强企联心、强农共富”等调研服务活动33次;二是先后召开2次龙头企业座谈会,草拟《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其中新增政策5条,修订政策4条,其他部门政策落实4条;三是出台《关于深化农邮合作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销售、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四是印发《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领导走访调研服务等活动,积极开展向种粮大户等粮食生产主体“五送”服务;五是修订印发《绍兴市“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部门、企业座谈会,加大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做到一年一修订,提升扶持政策的精准性。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四)针对“粮功区‘非粮化’整治工作全省排名靠后”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召开“非粮化”整治工作部署会,下发全市粮功区“非粮化”整治优化攻坚行动任务表,强化督查通报;二是全面开展清退,坚决遏制新增,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的要求,科学合理进行调整补划,并最大限度落在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内,进一步改善粮功区布局;三是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市)上报的整治完成情况开展市级核查;四是对已完成清理腾退地块,将结合高标准农田提标改造项目,逐年进行改造提升;五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体责任;六是对局农田建设与农机化管理处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五)针对“推进农业‘双强行动’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建立农业双强项目库,9个项目列入2023年全省农业双强项目,编制全市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布局规划;二是开展农业“双强”重点项目市级调度,对进度滞后的柯桥铸铺、嵊州三界农事服务中心进行提醒督导;三是修订《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完善相关奖补条款,新增、修订6处,新增市级财政1200万元用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四是强化考核导向,将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对区、县(市)考核重点工作清单,将“双强”工作业绩与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挂钩;五是对局科技教育处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六)针对“数字化改革谋划不够深”问题

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明确下步重点工作;二是建立全市2023-2027年未来农场、数字工厂建设企业库,对各区、县(市)未来农场、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三是修订出台《绍兴市“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成功创建未来农场、数字农业工厂的分别给予奖励;四是召开全市数字“三农”工作会议,积极参与“金翼奖”评选活动,力争乡村先锋人物实现突破;五是按照《数字乡村建设规范》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做好省厅专家实地调研相关工作。

三、关于“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七)针对“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2023年绍兴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征求区、县(市)及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后印发;二是发挥市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对乡村振兴推进情况每年调度2次;三是完善“三农”统筹协调机制,完成今年上半年乡村振兴进展情况报告,适时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八)针对“做大做强农业产业缺乏长远谋划和有力举措”问题

一是梳理全市2023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40个,当年投资总额达40亿元,截至5月底,已累计投资20.83亿元;二是持续推进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加快实施一批“双强”项目,提升农业设施化、机械化、数字化水平;三是建立全市2023-2027年未来农场、数字工厂建设企业库,其中2023年未来农场创建对象2家、培育对象7家、数字农业工厂创建15家;四是全市已培育新昌茶叶、诸暨珍珠2条100亿级全国重点链,申报诸暨市香榧全产业链、嵊州市工厂化养蚕全产业链2条超10亿元农业全产业链;五是修订完善《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提升重点新建、提升改造项目的补助比例和封顶额度;六是开展全市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发展潜力摸排并进行认定。

四、关于“党委和下属单位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九)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未及时修订”问题

一是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对局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等9项制度,强化贯彻执行。

(十)针对“局党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准备、议事决策等程序作进一步规范;二是规范局党委会会议记录,明确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记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党委成员讨论及表决意见全过程纪实。

(十一)针对“下属单位讨论‘三重一大’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按照制订的议事规则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议事程序,落实专人记录,议事要素记录完整并归档;三是修订《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会议制度》,2022年11月至今,院党委班子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全部按规定要求召开,并明确专人记录,做到各种会议要素齐全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案;四是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对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五、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十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和党建工作要点,专题安排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学习;二是局党委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等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处室(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十三)针对“宣传引导能力不强,传播力不足”问题

一是由责任处室、分管领导对局微信公众号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提升微信公众号信息质量;举办政务信息业务培训班,提高信息撰写质量;二是注重发布农业技术、农业政策等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平均每周发布信息不少于2篇,信息的关注度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三是每周编印一期《绍兴农业农村》,及时贯彻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总结“三农”工作好做法、好经验。

(十四)针对“保密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绍兴市农业农村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调整完善在岗和离岗涉密人员表和保密审查表,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开展年度保密自查自评,组织局领导及相关涉密人员开展保密教育培训;二是对全局办公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推进使用正版软件;三是对局工作人员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四是采购UPS电源,更换机房旧设备,提升单位的软硬件设施水平;五是排查信息系统安全隐患,及时打好漏洞“补丁”;六是对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六、关于“担当作为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十五)针对“‘减肥减药’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严格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和统防统治两大覆盖率长期保持“双达标”的形势;二是科学分解今年指标任务,压实责任制考核,召开全市肥药减量工作会议,供给端配方肥推广激励政策实现全覆盖,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持续巩固肥药减量整改成果。

(十六)针对“引导推动乡村治理不够,村务管理领域信访较多”问题

一是联合市纪委出台《2023年全市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村经济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下发《开展2023年清廉村居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的通知》,拟培育清廉村居示范乡镇(街道)12个,村居110个;三是全面贯通和深化“浙农经管”系统应用,村级财务线上公开率100%。

(十七)针对“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类材料分层分类两人以上核稿,并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杜绝总结思路等材料“炒冷饭”“雷同卷”问题发生;二是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对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市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等支部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十八)针对“农业执法检查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制定实施《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压实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二是调整公布绍兴市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成员和市农业行政执法人才库成员;三是制定实施市农业行政执法队2023年“农业执法业务讲坛”计划,开展执法讲坛6次;四是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竞赛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市级已组织开展活动4次;五是执法队内部安排专人进行案件初审,依托省执法办案系统2.0,逐级进行内部审查,健全执法案件内部审查机制,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

七、关于“为农服务不够务实高效”问题的整改

(十九)针对“局党委班子成员蹲点式调研较少,对基层情况缺乏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调研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局党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精神;二是参加全省2022年度“三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调研报告10篇;三是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调研课题共计50个;四是印发《开展“强企连心、强农共富”调研服务活动的通知》等,深化开展走访调研、定点联系、破题解忧工作。

(二十)针对“指导服务职能弱化”问题

一是积极向市财政争取培训经费,大力开展农业种养殖、耕地质量管理和水肥技术、蔬菜三新技术等培训;二是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分析,对常规药物超标情况,组织农技专家开展科学种植、规范用药的技术指导服务;对违禁药物超标情况,执法跟进调查处置;三是组建农技专家服务团,开展“党建引领、帮促共富”农技专家服务团助推乡村振兴活动。

(二十一)针对“对农扶持政策制定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对“三农”扶持政策空转政策进行调整,删除7条、优化20条、新增5条;二是针对政策出台精准度不高、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开展种粮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创客等专题调研,修订出台《绍兴市“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2023年按照“能兑尽兑、能早尽早”原则,推动“三农”政策加快兑现,提升农业领域营商环境,已完成资金兑现1.66亿元。

八、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二十二)针对“政府采购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成立调查组,对2018年至2020年,局本级及下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的11个展会设计布展项目(分8次招标)资料进行调查梳理;二是修订完善《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招投标项目管理;三是在新项目实施中,对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把关,督促招标代理机构严格资质审查和材料审核;四是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作出处理。

(二十三)针对“扶持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已废止《绍兴市农业产业提升“2020”计划及考评办法》,并在“三农”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中对投资额进行修订,明确界定对冷藏保鲜、分拣包装、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等进行奖补;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开展实地走访,对以前年度现场核验中缺失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二是组织现场调查核实,将项目结算审计备案表和出租合同列入材料;针对未逐一拍摄出租照片,已要求重新制作材料审核并作出情况说明;三是对同类项目申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对签字盖章遗漏的申请表退回遗漏环节重新审核并签字盖章;四是把产业项目奖补、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含闲置农房激活)先进村、绿色优质农产品奖补等纳入绍兴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系统,开展线上直兑(快兑)审批;五是对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农村宅基地管理处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九、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二十四)针对“内审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开展会计人员培训,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财务支出口径;二是2023年委托财政会计服务名单中资质较好的中兴会计事务所,对局下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4家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从严审核把关,提高内审质量。

(二十五)针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已于5月10日清退违规报销费用400元,目前已将清退款项上缴国家金库绍兴市中心支库;已补齐劳务评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报销相关资料;二是设立财务报销监督检查岗,负责各类财务支付、报销标准以及资料审核等财务报销流程的监督检查,完善财务报销内部监督机制;三是理清长期挂账的具体内容,经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后报市政府审批;四是强化制度学习,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市农业农村局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二十六)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按规定程序,做好市绿色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粮油技术推广中心、市农科院资产核实处置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做好固定资产年盘工作,开展资产抽盘一次,做到账实相符;三是成立工作组开展核查资料和现场调查,推进原市农办房产后续处置工作。

十、关于“对市绿色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二十七)针对“干部兼职不规范”“房产出租不规范”“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一是按市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要求,已启动资产报废和捐赠程序;二是启动对市绿色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专项审计,并按审计要求处置相关资金;三是根据审计和税务稽查进度,按要求移交中心沉淀资金,并注销账户;四是待注销完成后,干部任职自行卸免。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系统有力”问题的整改

(二十八)针对“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系统研究谋划”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局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干部招录、教育培训、上挂下派、年轻干部培养、考核激励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通过选派年轻干部到农业农村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挂职锻炼、局系统内挂职交流,提升年轻干部综合能力;三是制定出台《2023年各处室(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从工作绩效、综合评价、重要指标、特色工作、创新突破等方面实施考核,切实营造科学评价、绩效激励、争先创优的干事创业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力度,今年招录公务员3名、事业人员11名,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35周岁及以下干部比例。

(二十九)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2023年各处室(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切实营造科学评价、绩效激励、争先创优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2023年修订完善《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等局内部管理制度9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三是机关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四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已出台《实验室管理制度》等,细化《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废旧物资处置办法》,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五是对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三十)针对“机关借用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清理长期借用人员3人,回原单位工作;二是对混岗使用、借调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岗位调整等途径整改消化;三是制定出台《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凡挂职借用人员均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下发挂职借用函,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借用程序。

十二、关于“农业专技队伍建设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三十一)针对“农业专技队伍建设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开展“优质绍兴黄酒酿制专用糯稻新品种选育”项目已完成采购并签约,绍兴第一个市院合作项目正式落地,2023年度共组织申报市院合作项目5个;二是指导市农科院出台《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已制订《市农科院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初稿;三是多次召开农科院改革创新工作专班会议,对农科院移址新建、人才引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等进行研讨,高能级科创平台方案正在制定中;四是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2023和2024年度市级农科院联盟区域示范性项目10个,2023年新增省产业团队项目2个;五是2023年公开招聘11名科技人员;六是2023年度新增省产业团队项目2个,市级农科院联盟区域示范性项目2个,新增绍兴市优势种业科创平台项目1个,新增科研经费共计270万元,除新增项目以外,市农科院目前各类省市级在研项目共15个。

十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三十二)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主题党日活动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对巡察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二是机关党委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压紧压实各支部主体责任;三是对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狠抓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三是进一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构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努力形成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全域创建和美乡村、持续推进乡村共富、着力推动城乡融合,锚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目标,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三农”发展新路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传真0575-********;邮政信箱: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9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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