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检察办案大楼维修项目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黄龙县检察办案大楼维修项目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08: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龙县检察办案大楼维修项目已由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黄行审工发[2023]2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龙县柏园路东侧(原黄龙县人民法院)。
2.2主要建设内容:原建筑改造工程(原黄龙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改造为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大楼)。(1)室内外拆除工程;(2)原建筑改造工程包括楼内装修;卫生间及淋浴间、厨房、餐厅、四楼党建会议室、四楼阅览室装修;门窗、水电、外立面、消防改造;新增空调、地暖;更换灯具、排气扇、洁具及花洒;(3)新建部分工程包括新建2层案件受理中心540㎡,新建门头1项,新建大门1项,室内装修并配备家具家电。检察院大门按新风格设计新建大门门头等;(4)院内改造工程包括院内外地面改造1549.12㎡、 绿化改造161.88㎡、雨污对接主管道41.91m、围墙49.45m、旗台1项、形象墙1项、院内亮化及夜景亮化1项等内容。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5工程估算总投资:1676.0056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3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3 年09月07日至2023 年09月11日,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09月21日09时00分,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审查会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7、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黄龙县广场大街西段
联系人:薛少荣
电 话:180*****10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中贸广场12号楼2403室
联系人:袁永峰
电话:180*****665
监督单位:黄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标签: 检察办案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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