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的通知》(琼市监食综〔2023〕12号)目标任务,我局计划开展2023年海南省东方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目标抽检任务量为73批次的食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此项抽样工作(本项目工作事项为抽样、送样和系统填报,检测)。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委托单位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任务
(二)项目抽检对象:全市学校食堂、食堂供应商和校外供餐单位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在全市学校食堂、食堂供应商和校外供餐单位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在全市校内小卖店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抽取乳制品、饮料、糕点、饼干、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等7大类食品。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在8.76万元以内(以抽样实际批次数进行结算)。
(备注:1.粮食加工品计划抽检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计划抽检6批次,饮料计划抽检6批次,饼干计划抽检4批次,速冻食品计划抽检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计划抽检4批次,糖果制品计划抽检4批次,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检35批次;2.预算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抽检所需的购样费、油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3.原则上不再调整抽检品种、项目,如遇特殊情况,可报送省局食综
处备案后实施。)
四、工期
自确定中标机构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资金来源
市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中央补助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六、评价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机构。结果通过电话、公告或邮件等方式告知成交机构及未成交机构。
七、结算方式
2023年9月20日前与承检机构签订委托抽检协议,期间可根据各阶段完成的抽检情况支付相应抽检批次的经费,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检验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完成经费支出。
八、报价须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合规的检测资质,须具有: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
(四)报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项目报价原件(报价单按照附件“2023年海南省东方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项目报价表”的格式报送)。以上材料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必须立即开展抽样,严格按时限要求将样品送至相应的承检机构。。
(六)请参与报价的机构参考附件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为包干价格。报价应为一次性不得更改报价。
九、报名期限
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4日,7个工作日。
十、有关说明
如有未尽之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为准,不得随意更换抽检数量、品种等事项。
十一、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38号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205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符强
联系电话:******** 189*****511
附件:2023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报价表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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