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人才、外专引智、自然科学职称推荐评审、培养考核、服务保障等支撑性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人才、外专引智、自然科学职称推荐评审、培养考核、服务保障等支撑性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建设云南人才核心城市建设,持续打造昆明市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切实提升服务昆明市科技人才能力水平,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人才引领和支撑作用,昆明市科技局拟将科技人才、外专引智、自然科学职称推荐评审、培养考核、服务保障等支撑性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科技人才、外专引智、自然科学职称推荐评审、培养考核、服务保障等支撑性工作购买服务计划。
二、 购买服务主体
昆明市科技局
三、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0304 人才服务
五、 资金预算
2023年科技人才、外专引智、自然科学职称推荐评审、培养考核、服务保障等支撑性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90万元
六、 购买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开展《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政策研究及修订工作;
(二)协助开展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推荐和服务工作;
(三)协助开展“春城计划”中期检查及年度考核、评价、交流等相关工作;
(四)协助开展云南省“两类”人才成果数据收集等服务工作;
(五)协助开展科技创新团队申报、选拔、评审、考核等服务工作,年度成果调查统计分析工作;
(六)协助开展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综合考核、小组活动及人才宣传等服务工作,年度成果调查统计研究分析工作;
(七)协助开展外专引智项目申报和推荐等服务工作,年度成果调查统计研究分析工作;
(八)协助开展昆明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统计等服务工作;
(九)协助开展昆明市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
(十)协助开展市委、市政府、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有满足业务需要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较专业的科技人才服务人员。
(五)在人才服务领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服务能力及管理经验。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工作能力,能够保障购买内容的服务质量和时效;
(八)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对科技人才工作过程与结果,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九)严格按照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制度签订合同。
八、 采购方式
根据《昆明市科技局购买服务工作流程》,2023年科技人才、外专引智、自然科学职称推荐评审、培养考核、服务保障等支撑性工作购买服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九、 服务期限
一年
联系人:邓楚南 联系电话:********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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