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幼儿园儿童橡木单层床二次招标公告
中心幼儿园儿童橡木单层床二次招标公告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的委托,现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儿童橡木单层床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2.项目名称: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儿童橡木单层床询价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设备(500张橡木单层床)的供货、运输(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
5.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成功。
7.供货地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8.付款方式: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80%,余款20%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9.质保期:三年
10.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7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2015年12月14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后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双湖路建设大厦一楼)。
2、报价文件组成:①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③生产企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木制床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投标承诺书;⑥报价表;⑦供应商登记表。
报价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②项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和③-⑦项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与①-②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按无效标论处。
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报价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该招标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在采购预算以下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0304账号:****************005297),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5、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金额1%的招标代理费。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7、报价单位须在2015年12月14日11:00时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与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价(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参与报名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标论处。
8、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肖园长
联系电话:139*****066
代理机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2015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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