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钟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关于对贵州钟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9月5日

违法主体

贵州钟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类型

违法使用林地

行政处罚书文号

钟林罚决字〔2023〕第28号

违法简述

经查实,贵州钟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修建凤凰路东段跨铁路桥工程(一标段K2+440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毁坏林地,图斑号:2023年森林督查系统第二期112-7号,面积为2.92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之规定,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

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于

2023年9月5日依法对贵州钟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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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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