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政管理处府后西街与站前路等七个交叉路口交通信号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市市政管理处府后西街与站前路等七个交叉路口交通信号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市市政管理处
府后西街与站前路等七个交叉路口交通信号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现就府后西街与站前路等七个交叉路口交通信号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SMCG-151201
2、项目名称:长治市市政管理处府后西街与站前路等七个交叉路口交通信号设备项目
3、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信号灯杆、信号机等。所投报的内容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包。
5、预算金额:*******元;
6、供货时间:30日历天。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经销商;
3、具有公安厅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4、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提供近期(开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地点:财苑大厦2266,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36号
联系人:王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人:李淑平
电话:****-*******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9日
标签: 交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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