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胜利西路11号综合大楼升级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胜利西路11号综合大楼升级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胜利西路11号综合大楼升级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胜利西路11号综合大楼升级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号
联系人:小廖 联系电话:180*****536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415室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 0596-*******
4、交易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幢一单元1801室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30时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8、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龙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玖万陆仟零叁拾柒元整(含暂列金: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整)【小写:¥*******元(含暂列金:人民币******元)】。
项目负责人:林龙辉 等级:贰级 建造师注册编号:闽235*****02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9、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扬汉(组长)、李兵、张国喜、游修勋、庄胜奇。
10、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省三安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提供投标保函材料,根据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3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11、以上候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8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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