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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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2023年9月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在县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60*****023*******

澧溪镇临江村临江沙场洗沙水直排修河,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武宁县

2023年9月2日中午,武宁县*****环保投诉热线已接到与该信访件内容一致的有关投诉,现场核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振动筛冲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修河。据调查,该厂现负责人沈建峰因乡下自建房装修用砂需要,9月2日中午开始利用厂内遗留的河砂混合料进行冲水筛分成砾石和河砂,共生产约3个小时,产出有河砂约30立方,用于自家房屋装修,不对外出售。现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厂停止生产作业。
2023年9月3日上午,接到该转办件后,再次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该厂已停止生产,无洗砂废水排入修河。

基本属实

武宁县水利局已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九江市武宁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武宁县澧溪镇临江砾石加工厂在9月18日前拆除生产设备,将场地恢复原状。该厂已于9月2日下午停产,9月4日上午开始拆除生产设备,目前已拆除电动机和传送带,预计9月18日前全面完成拆除清理工作。

2

D360*****023*******

武宁县宋溪镇的义华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加工,在天然林保区内采石机砂,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大扬尘及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和生活起居。

武宁县

大气、噪声

1.关于在天然林保区内采石机砂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从事机制砂加工,生产原料均由县城投集团提供外运而来,未发现就地采石破碎和在天然林保区内采石行为。
2.关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破碎筛分进料口高压喷雾降尘设施、厂区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和喷淋设施均在正常运行。在离厂区最近处有一户居民(与厂区大门直线距离约30米,其余住户离厂区200米以上),9月4日,九江市武宁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该公司厂界东侧(其余三个方向均为山林)和居民点噪声进行了检测,厂界东侧噪声为62.7分贝,居民房门口处噪声为52.2分贝,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70分贝要求,检测噪声未超标。但因该厂区离周边居民较近,原料外购、产品外运来往运输车辆较多,偶有洒水不及时等情况,车辆运输扬尘、噪声和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要求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加大道路洒水频次,对生产设备进一步隔音降噪,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限期15日内完成整改。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方案,2023年9月20日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隔音降噪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标签: 生态环境 信访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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