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购买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公示

永康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购买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公示

永康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购买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永康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购买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融媒体中心购买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融媒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永康市公安局整体宣传水平,加大对三个“一是”工程的宣传力度,助推永警群英形象的塑造。永康市公安局拟推出《永康日报-警界》、《法治永康》电视栏目;《警民桥》广播电视节目。基于以上报纸、电视、广播三种宣传服务的特点,永康市融媒体中心具有唯一性、可行性,本项目服务费用58万元基本合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永康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永康市广电路1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07日2023年09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康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谢兴贵

联系电话: 137*****895

传 真: /

地 址: 丽州北路一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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