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执法设备招标公告

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执法设备招标公告

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委托,就采购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2015-074]X21-A57

2、项目名称: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捌万陆仟叁佰陆拾元整(¥:86360元)

4、项目内容:

1)本次询价内容不分包。报价供应商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所列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数码摄像机

3

2

摄像机

1

3

执法记录仪

6

4

照相机电池

3

5

摄像机电池

2

6

64G高速SD内存卡

6

7

执法记录仪

26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投报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所需要的如下特定资质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报价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报价供应商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及材料;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备案,方可购买询价通知书。

四、询价通知书的领取

1、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领取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启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报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

地址:忻州市前进东街3号

联系人:焦永军

联系电话:139*****808

集中采购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

联系人:樊华

联系电话:****-*******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9日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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