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秋国庆假期文化活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秋国庆假期文化活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刺激我区假期旅游消费,我方拟在桃花源、鹭月岛等景区组织中秋国庆假期文化活动,提升深汕特别合作区文化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文化的重要支撑作用,大力推进文化繁荣兴盛。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按照甲方要求开展中秋国庆假期文化活动的筹备、执行等各项工作。
2.服务要求:
(1)现场布置具有民族风情、中式风格的场景,营造良好的中秋、国庆节日氛围,准备茶歇、节日氛围道具供游客品尝、游玩。
(2)安排民俗表演、情景剧表演等文艺节目,明确节目出演时间。
(3)准备节目表演所需的道具,明确演职人员,负责演员的化妆、服装。
(4)完成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前期预热、中期引爆、后期推广等方面的内容,扩大活动的宣传范围,提高影响力。
(5)活动时间为10月3日至5日,每日均有文艺节目演出。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甲方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8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wt@szss.gov.cn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075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
邮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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