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效果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效果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效果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9日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81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效果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3)0168号

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效果评估项目

*******

*******

*******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本评估项目的实施,主要评估《崇阳村及周边(崇阳河大桥以南)的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治理成效,评估就地管控第Ⅰ类废渣 2762.9 m3(4696.93 t),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尾矿渣(第Ⅰ、Ⅱ类混合固废)*****.95 m3******.72 t)后,周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的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是否停止,崇阳村及周边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安全是否得到有效保护。

(2)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3)服务期: 按甲方要求,治理项目完成后一年内。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治理项目完成后一年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登录”模块(点击即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采购文件。如参与多个包的采购活动,则应就所参与每个包的采购文件分别下载。详见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登录帮助。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19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响应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下峪镇柳林路2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6*****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赵文彬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彬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工程 效果评估 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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