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搬运公司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搬运公司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搬运公司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16: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庄市场外东侧东北角瑞博项管二楼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庄市场外东侧东北角瑞博项管二楼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先生0471-*******
代理机构名称 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庄市场外东侧东北角瑞博项管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047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搬运公司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庄市场外东侧东北角瑞博项管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BZB-2023-109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搬运公司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搬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搬运起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与桃李巷交汇处附近,搬运终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办公院内;搬家公司还应当针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耗,破坏等提供家具修缮、家具美容等配套服务。具体工作量及运输方案以实际合同中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以最终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拥有或能够租用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搬家车辆,雇佣工人数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保证圆满完成相关及配套服务。(注:提供相关资料及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可以独立提供完整服务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庄市场外东侧东北角瑞博项管二楼

方式: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经初审合格后,联系电话0471-*******或0471-*******联系陈工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庄市场外东侧东北角瑞博项管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被授权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度任意1个月)或承诺函;

6.供应商出具本单位:

①“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

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项查询截图结果;

7. 提供完整服务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29号        

联系方式:武先生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庄市场外东侧东北角瑞博项管二楼            

联系方式:陈工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  0471-*******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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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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