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上跨包石铁路K10+640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上跨包石铁路K10+640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上跨包石铁路K10+640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理顺公路交通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六条政策措施》(内政发〔2022〕29号)文件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招标代理为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与包石铁路立交工程,设计起点K254+215.00,设计终点(2号墩)为K254+334.00,公铁斜交角度约为71.5度,采用桥梁结构跨越铁路,桥梁与铁路交叉角度为71.5°。公路桥梁与包石铁路交叉里程为K10+640m。主要工作为涉铁节点公路桥梁跨越铁路及其引起的附属设施设计。
2.2 设计周期
初步勘察设计为30日历天内,施工图勘察设计为30日历天内。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G2023JT012,具体招标范围: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上跨包石铁路K10+640立交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现场配合、现场踏勘、测量、现场指导、设计变更、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首次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bt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uri=/customframe4bid/login_TP)网址下同)的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然后办理入库手续。CA数字证书及入库的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btggzyjy.cn/,网址下同)“交易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包头市建设工程企业主体库入库流程及所需资料 ”。之后投标人需到交易中心三楼“预留窗口”或者到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http:110.16.70.82:8086/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自行激活绑定CA数字证书。入库手续投标人需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办理,具体登录流程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市场主体-建设工程”。投标人如若还不清楚办理方法可依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btggzyjy.cn/)“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的《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2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北京时间)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0元。
5.4 技术咨询
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致电软件公司0472-*******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
6.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BTTF)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BTTF)上传至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具体时间请关注包头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人最后申请的开标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baotou.gov.cn)、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btggzyjy.cn/)、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邮 编:******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邮 编:******
电 话:0472-*******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包头交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2号
邮 编:******
电 话:0472-*******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子邮箱:btjtx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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