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函〔2023〕752号)、《关于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函〔2023〕753号)安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3年9月7日至9月15日开展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人才紧缺急需行业、产业来布局,主要依托省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所属的职工培训机构建设,努力打造集培训、评价、竞赛、交流、工匠精神传播为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项目申报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内设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能够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面向企业和社会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2-3个与我省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装备,年培训规模1500人次以上。

3、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围绕行业、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养和研修、进行项目攻关、解决生产难题等急需来布局,主要依托省内大中型企业、职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密集、职业(工种)集中的部门或实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应具备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弘扬工匠精神、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高级技师、三晋技术能手以及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绝技绝活方面,技能精湛、技艺高超,在省内或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

2、创新创优方面,在行业内获得有影响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成果的。

3、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并有独特的技术见解;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维护、维修上有突破的;

4、在体现工艺传承方面,坚持继承和发展传统工艺、取得实效,在省内具有较高声誉的。

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活动条件。

依托职业院校等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活动条件。

(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质量、抓产出的原则进行遴选。具体安排计划条件要求如下:

1、新建项目和从2011-2020年确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中进行遴选产生的,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 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3)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2、已建项目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产生的,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行业、企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

(2)符合新建项目遴选条件。

(3)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4)年度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5)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再次申报,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一是对在全省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中,仍未被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优先确定,二是在已经纳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范围中,择优选取确定,三是继续选择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遴选确定。

二、申报时间:截止9月11日

三、申报地址: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科219室

四、联系电话:0351-*******

附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格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格.docx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才培训 申报 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