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机房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机房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5-578)

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净经审字【2013】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房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机房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广场东南角,总建筑面积1007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838㎡,地下建筑面积33865㎡。枢纽中心由五层裙楼、两个二十三层塔楼和三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高度为120m,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结构形式框筒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类别乙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东塔楼二层至六层及裙楼三层至四层机房区的电力系统、空调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和装修装饰系统的设计与施工、系统调测,直至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 程 内 容

说 明

1

吉视传媒枢纽中心机房工程

电力系统

从B1层机房专用配电室A、B变压器输出配电柜馈线开关开始,往后所需的电缆、母线、桥架、配电柜(箱)均包括在内,具体包括机房电缆、母线、配电柜(箱)、UPS电源系统、电池系统、直流电源系统、桥架、机柜电源接线、工业连接器、照明灯具、防雷接地及柴发系统等与电相关的所有工作。投标方负责整个机房的供配电系统的设计、设备(UPS电源及蓄电池设备甲供)及材料供应、施工、安装及调试。

2

空调系统

二至五层机房内的精密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内走廊应急排水系统、五层屋面室外机系统(风冷模块机组、间接自然冷却模块机组、水力模块单元等设备甲供)、室内机系统(室内送风机组甲供)及屋面设备基础及支架,六层泵房设备及管道设计与施工。

3

弱电智能化系统

二至五层机房区的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机柜系统(机柜设备甲供)及设备自控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4

消防系统

二至五层机房区气体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与施工,并负责消防手续报验。气体灭火系统覆盖区域:无人机房区、精密空调机房、UPS室、电池室。

5

装修装饰系统

塔楼二至六层机房区墙、顶、地(除楼梯间、核心筒以外)的装修设计、材料供应、施工、冷通道安装及调试。裙楼三、四层机房区(除楼梯间以外)的装修设计、材料供应、施工、冷通道安装及调试施工。

2.3招标范围: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广场东南角。

2.6计划工期:

设计:中标后负责机房工程各系统深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出图。

施工:2016年2月末完成机房区域环境基础装修;

2016年4月30日完成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及系统调测,并具备运行条件。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要求近三年(2012-2014年度)具有同等规模,且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具备10年以上设计经验。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工程严禁挂靠,如发现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或因其他因素废标的,发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如实反应情况,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发标方有权依据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由后续投标单位继续执行合同。

3.4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人挂靠并签约的,合同无效,发包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要求实际施工人赔偿全部损失,发包方不要求恢复原状的,仅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已完成工程,向实际施工人按照已完成部分对应合同价款的50%给付费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18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设计、施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设计、施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6)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10)财务及信誉证明文件,包括依法缴纳个人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或评定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作为投标资格预审条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80万元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吉龙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经理 155*****3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关键 工程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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