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会展服务询价公告

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会展服务询价公告

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会展服务询价公告
2023-09-05 15: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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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项目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会展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

二、项目预算

******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根据《2022年广西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发〔2022〕38 号)精神,为做好广西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计划开展2023年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搭建工作。

“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需求内容包括,为项目展区设计、物料制作、安装搭建等会展服务事宜,具体委托事项为:方案设计,供应商对本次项目进行设计,并提交设计方案,同时提交相关布展物料清单;物料采购及制作,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及物料清单经我方认可后,供应商负责相关物料制作及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广西区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7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2楼2号会议室广西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雨,联系电话:182*****434

附件:采购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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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项目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会展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

二、项目预算

******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根据《2022年广西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发〔2022〕38 号)精神,为做好广西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计划开展2023年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生态环境合作展区)搭建工作。

“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需求内容包括,为项目展区设计、物料制作、安装搭建等会展服务事宜,具体委托事项为:方案设计,供应商对本次项目进行设计,并提交设计方案,同时提交相关布展物料清单;物料采购及制作,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及物料清单经我方认可后,供应商负责相关物料制作及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广西区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7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2楼2号会议室广西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雨,联系电话:182*****434

附件:采购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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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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