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吊塔和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2包
医用吊塔和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2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用吊塔和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23-W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限价金额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吊塔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3 | 6 | 18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到位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指定地点) | 医疗柱 |
吊塔2 | 台 | 25 | 6 | 150 | 单壁外科塔 | ||||
吊塔3 | 台 | 2 | 6 | 12 | 吊桥 | ||||
2 | 手术无影灯 | 台 | 1 | 12 | 12 | ||||
合计: | 31 | 192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共2包,可兼投兼中,各标包分别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3.本项目最高限价:192万元(标包1:180万元;标包2:12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特定资质:
10.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1.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3.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0.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1.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我部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 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实行“凡采必入”。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联系人:/,电话:/。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 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助理、杨助理
联系电话:138*****338、157*****851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34-*******
二0二三年九月七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