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管道公司磨子分输站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管道公司磨子分输站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管道公司磨子分输站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3-XN511-GC0229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管道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项目规模:为实现对重庆市忠县两家下游用户规范供应天然气,在现有涪陵-王场输气管道磨子阀室扩建磨子分输站。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忠县磨子土家族乡中塘村、堰口村,按照五级站场设计,在磨子阀室DN300预留分输口接气,站内设置2套分输流程,经过滤、计量、调压/调流后输往下游用户。站场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量500×104Nm3/d,放空依托磨子阀室已建放空立管,新征建设用地面积5.13亩。
标段编号:ZY23-XN511-GC0229-01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招标范围: (1)按照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总图工程、管道设备安装、防腐、外电工程、电信仪表工程、智能工地、试压、吹扫、动火等。 (2)根据设计施工图和《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完成乙供物资采购,并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和施工。 (3)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 (4)完成设备单体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联合调试和投产。 (5)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所涉土地征用、租用、障碍物清理、青苗赔偿等外协工作,协助甲方开展永久征地工作。(赔偿标准执行地方政府最新赔偿标准,由中标人代为赔付,招标人据实向中标人结算。) (6)编制项目交工资料、竣工文件。 (7)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 (8)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须具有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A1 级、GC1级)。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规定。 1.4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合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2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3 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且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须书面承诺:按现场实际情况,每50人作业增加1名专职安全员,且每名专职安全员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2.4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新建长输油气管道站场工程或长输油气管道阀室改分输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完工交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若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关键要素的,可以提供其他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不能有效反应评审要素的,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7.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被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7.5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7.6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管道分公司
联系人:刘彤
联系电话:155*****509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赵奕
联系电话:166*****936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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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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