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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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南阳市监竞磋-2023-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套,加盖单
位公章,需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南阳市监竞磋-2023-10
2.项目名称: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基层所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5计划工期:15 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8日 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套,加盖单位公章,
需装订成册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1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1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 址:南阳市信臣路与孔明路交叉口原金阳光酒店 7 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76*****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 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楚女士
电 话: 03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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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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