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24年物业服务单位采购意向公开

医院2024年物业服务单位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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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武警上海总队医院2024年物业服务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院2024年物业服务单位采购

二、需求概况:招标采购全院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岗位论证情况及现实需求,共设69个岗位,具体是:项目经理1个岗位,保安9个岗位(含保安领班,均为24小时岗位),保洁56个岗位(含保洁领班,其中含3个24小时岗位),锅炉运行管理3个岗位(每年中4个月时间为24小时岗位)。所需费用包括服务过程中的人力成本费、材料成本费及必要的投入、管理费、利润等,实行包干服务。

三、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711.6万元/年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质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

3.其它要求

(1)具有3年以上的物业服务管理经验,且须同时具备公安部门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和从事保洁的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物业清洁维护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彩色复印件、近三年类似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复印件(含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全文复印件));

(2)拟派项目经理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具备能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和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能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和经验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示及意见反馈周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八、联系人:杨先生,021-********

,上海,公安部

标签: 物业服务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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