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仁和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无食堂学校面点类食品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2016年仁和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无食堂学校面点类食品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2016年仁和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无食堂学校面点类食品招标
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仁和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无食堂学校面点类食品招标 | 采购项目编号 | 攀仁采购【2015】124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11年27日 |
采购人 |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 更正公告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采购内容 | 本项目为一个包,包括东风小学、仁和镇小学、西路小学、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次采购食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人必须具有与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提供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供货、仓储、配送及其他等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自有产权的、符合国家食品配送标准的2辆以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1年内经专业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或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无行贿犯罪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通过qs认证,定型包装食品外包装须具有qs标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资格要求第4条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是指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攀仁检[2013]38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将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报送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并于报名截止后4个工作日内告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见附件 | ||
公示截止时间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878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桥旁 邮编:617061 联系人:蒲珊 联系电话:****-******* 传 真:****-*******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人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878 | ||
其它内容 | 各潜在供应商: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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