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宣传物料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营销宣传物料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营销宣传物料设计服务项目【重新采购】询价公告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3-2024年营销宣传物料设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2024年营销宣传物料设计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要求

单位

规格

预估用量

含税限价

(单位:元)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元)

1

背景板

8mmPVC板UV打印背景板

120*240cm

8

150

1200

8mmPVC板UV打印背景板

190*230cm

5

240

1200

2

宣传板

5mm雪弗板户外高精写真,表面覆亚膜

100*200cm

15

120

1800

3

门型架(画面)

门型框画面,180*80cm,高精度写真,覆哑膜


100

60

6000

4

门型架(架子)

铝合金注水门型框架,180*80cm


50

100

5000

5

海报画面

高精度写真,两种规格:45*60cm;60*90cm

45*60cm:

80

12

960

60*90cm:

80

16

1280

6

海报(框架)

13mm双层进口亚克力板抛边, 4个广告钉。两种规格:45*60cm;60*90cm

45*60cm:

30

250

7500

60*90cm:

30

350

*****

7

宣传单页

210x285mm,200克铜版纸,双面彩印,请按印刷数量分开报价。

200份:

2

320

640

500份:

2

350

700

1000份:

2

380

760

8

宣传单页

210x285mm,200克铜版纸,双面彩印,双面复哑膜。请按印刷数量分开报价。

200份:

2

350

700

500份:

2

360

720

1000份:

2

450

900

9

宣传折页

95(*2)x210mm,1折。200克铜版纸,双面彩印,双面复哑膜。请按印刷数量分开报价。

200份:

2

350

700

500份:

2

380

760

1000份:

2

420

840

10

桌面台卡(画面)

高精写真。20*30cm


500

3

1500

11

桌面台卡(架子)

12mm进口亚克力板底座打斜抛光,双层5mm带磁铁进口亚克力夹画板。20*30cm


140

40

5600

12

桌面展架

42.5*21cm


50

12

600

13

活动桁架

4.2*2.6m

租用

3

600

1800

14

活动牌

宣传纸塑板户外高精黑胶贴;覆膜。宣传PVC板户外高精黑胶贴,覆膜。30*40cm

宣传纸塑板户外黑胶覆膜

24

10

240

宣传PVC板户外黑胶覆膜

24

15

360

15

横幅

红布,6米*0.75米;

8米*0.75米

6米:

15

80

1200

8米:

15

120

1800

16

桌布

枣红色厚绒布

平方米

5平方米

2

200

400

17

8mmPVC异形牌UV打印(加手持把)

40cm*55cm


30

30

900

18

绶带

1.8*0.18m双面花边


15

30

450

19

平面素材设计

设计费,按要求设计素材,如需要请提供原始素材文件(PSD、CDR等格式)及JPG文件

版面

20

300

6000

20

中巴车车身贴物料费

厚黑胶高精写真,覆膜。车辆规格:参照丰田Costa中巴车,连顶约21平方米/辆


8

750

6000

21

轻型客车车身贴物料费

厚黑胶高精写真,覆膜。车辆规格:参照福特全顺车,连顶连边框约12.2平方米/辆


2

500

1000

22

安装费



10

500

5000

23

车身图制作排版费

(已有现成设计图原稿,需根据车型调整排版)


10

200

2000

24

广告审批费(含工商局、车管所相关广告手续及费用)



10

1000

*****

*以上需求覆盖了采购人主要营销宣传物料制作需求,但仍有可能产生表外制作需求,如采购人采购清单以外产品,供应商应参照表内价格对比市场价格的优惠幅度,按照市场价格给予同等优惠。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交货/服务】地点

【交货/服务】时间

1

营销宣传物料

设计服务

汕头市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5楼市场销售部、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候机楼及揭阳市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南航运行大楼。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2日内交货,紧急情况下应在下单后1天内交货。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询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经办过车身广告制作服务的业绩证明(需提供1个车身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的合同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51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容伊,0754-********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5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容伊

联系电话:131*****299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汕头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705

联 系 人:耿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宣传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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