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09: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符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0号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符女士089*****9807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符工0898-********

项目概况

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CS********

项目名称: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海南省政府相关要求,开展东方市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固体废物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体系建设现状分析,收集了解国内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环境管理先进经验,结合东方实际,开展东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研究,梳理东方市在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任务,编制《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包括:

1、制定建设任务清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顶层设计。

2、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确定建设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月份要求的,以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按实际月份提供,成立不满月份的可不提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 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政策性文件及行业标准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8.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缴纳保证金单据,牵头单位缴纳即可)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方式:现场报名。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仅供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时的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9日15时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3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编号: RX-CS********

6、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一)申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月份要求的,以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按实际月份提供,成立不满月份的可不提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 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政策性文件及行业标准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缴纳保证金单据,牵头单位缴纳即可)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9月8日至 2023年9月15日,工作时间(早上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3、方式:现场报名。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仅供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时的证明材料);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3年9月19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0号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符女士

电 话:089*****9807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联系人:符工

电 话:08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0号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符女士089*****9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8号九都大厦9H            

联系方式:符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海南荣协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