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线监测设备升级改造
VOCs在线监测设备升级改造
紧急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VOCs在线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紧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供货)方,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8-369
1.2项目内容:VOCs在线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包括(1)山东海慧HV-3060及上海宝英C600 VOCs在线监测分析仪与数采仪数据直传升级改造,(2)温压流湿计安装调试、备案;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1个月;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含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升级改造业绩和温压流湿计设备业绩);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通过的运维机构);
(9)设备厂商(山东海慧、宝英、温压流湿计制造商)授权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资质证复印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含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升级改造业绩和温压流湿计设备业绩);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2022年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境检测或监测方面的技术服务内容;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通过的运维机构);
(11)设备厂商(山东海慧、宝英、温压流湿计制造商)授权文件;
(12)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参与本项目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3)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5日16:00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振华重工2#门)
联 系 人:尹工 电话:186*****737(招标中心)
杨工 电话:182*****505(商务)
彭工 电话:180*****278(现场、技术、验收)
报名邮箱:yincaihui@zpmc.com、yangsifan@zpmc.com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 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含预审资料),抄送备案邮箱。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尹彩惠收), 同步提供电子版成册预审资料。
4.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其它注意事项:
7.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7.2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八月
附件一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2023-08-369),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单位(公章): | |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 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
附件2
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
申请单位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产品 | |||
合作项目名称 | |||
供应商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让步使用原因描述 | |||
拟停止使用 该供应商时间 | |||
审批意见 | |||
分管领导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