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人员疏散隐蔽演练和人防宣教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人员疏散隐蔽演练和人防宣教活动的通知
南国动办发〔2023〕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的通知》(桂国动办通〔2023〕55号)要求,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警备区定于9月18日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为增强南宁市在校学生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熟悉人员疏散掩蔽过程,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全市各大中小学校要结合“9.18”防空警报试鸣同步组织开展人员疏散掩蔽演练和人民防空宣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内容和范围
根据自治区国动办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安排,南宁市防空警报试鸣拟定于9月18日上午10:00-10:15在南宁市7城区和5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同步进行。
试鸣内容为按规定发放防空袭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信号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二、试鸣活动地点及组织指挥
本次警报试鸣活动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警备区组织,由南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具体承办。
三、组织疏散演练和宣教活动
参加疏散演练的师生在防空袭预先警报鸣响后,按顺序和要求就近利用人防隐蔽工程、结建人防地下室或开阔地进行疏散隐蔽,解除警报信号鸣响后,组织疏散隐蔽演练人员返回学习岗位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各校也可依据教学实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依托校会、班会开展人民防空历史介绍、防空防灾应急知识和技能讲解等形式多样的人民防空宣教活动。可通过“南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网下载相关学习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结合防空警报试鸣组织人员疏散演练和人防宣教活动,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学生应对突发事件、提高自身防护能力的迫切需要,同时,通过实践教育,可增强广大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提高爱国主义情怀,各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教育局和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指导、协助辖区内大、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好演练活动。
(二)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参演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演练方案,合理设计疏散路线和隐蔽区域,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安全员进行疏散指引,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三)认真梳理,总结提高。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学校要将本单位组织演练和宣教情况的文字材料及相关图片上报市国动办法规财务科、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通讯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市国动办法规财务科,邮编:******;联系人:蔡颂军(手机:181*****561,办公电话:*******,邮箱:*********@qq.com)。
市教育局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南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邮编:******;联系人:黄琰(手机:139*****696,办公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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