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申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及会议、培训计划的通知
于申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及会议、培训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预算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预算管理实际,即日启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及会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2日止。
二、申报方式
请涉及预算单位按照规范格式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1)、《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表》(附件2)、《会议、培训计划表》(附件3),以A4纸打印,经领导签字(部门经费由单位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学院经费由党政联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
三、预算申报具体要求
(一)政府采购预算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各预算单位凡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资金(即校内财务预算文本中列明资金)、双一流资金、创收资金等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的,都应编列政府采购预算。纵向科研和横向科研经费政府采购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如下:
(1)《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中的品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外的品目,货物、服务50万元以上及工程60万元以上,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一个预算项目下,所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品目,凡能在本项目内与其他品目组成标段(合同包)采购的,且标段预算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分年度安排预算、一次性采购的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涉密政府采购预算按其规定执行。
3.特殊注意事项
(1)根据省财政“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要求,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漏报、缺报或未准确编列的,执行中省财政不再办理增列、调整等手续。
(2)各预算单位采购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如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一体机、显示器、空调机等),必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准确填写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否则年中将无法办理采购手续。
(3)请各单位参考2023年预算额度梳理2024年经费支出内容,凡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须填报附件1: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主要包括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预算执行中发生“超收”(实际收入大于预算收入)情况,财政将按政策规定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不再返还学校。请涉及预算单位参照前两年实际完成、今年预计完成情况及明年增减收因素,科学、准确地编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填报附件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表。
(三)会议、培训计划
根据“三公”经费管理政策,举办会议、培训应提前将计划报送至省财政备案,办理支付业务时,会议通知中的会议名称和会议计划表中的会议名称要一致,否则无法办理支付手续。请预计2024年主办或承办会议、培训的预算单位在2023年预算额度范围内填报附件3:会议、培训计划表(参加会议、培训计划不需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卫华、杨素霞,联系电话:0335-*******,办公地点:世纪楼201。
附件:1.政府采购预算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表;
3:会议、培训计划表;
4: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计划财务处
2023年9月8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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