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关于工程监理比选的公告
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关于工程监理比选的公告
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关于工程监理比选的公告
一、比选邀请函
我校拟对新建钢结构航空、森林消防实训室、旧教学楼及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监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监理单位参加本次的比选活动。
(一)必选须知
1、项目名称: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工程监理比选
2、招标内容:本次比选采购的是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工程监理机构,完成我校新建钢结构航空、森林消防实训室、旧教学楼及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从工程开工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比选原则:针对我校采购项目,进行监理单位比选,择优选择资信良好、经验丰富、人员配备齐全、性价比较高的监理单位。
4、比选办法:资格审查合格后,低价中标。
5、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监理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1.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1.2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更换,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并提前3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1.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调整项目专业监理人员(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调整前应书面通知委托人。
1.4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无条件在48小时内完成不称职监理人员的更换、交接,并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
2、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项目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总结材料,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材料、设备、组织的劳动力是否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若有偏差,应采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纠偏,进度控制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
4、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未按方案施工,应及时要求、落实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安装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图纸要求的情况,控制工程质量。
5、检查工程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图纸要求。不合格或不满足图纸要求的材料、设备应安排施工单位及时退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6、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7、协调处理施工中的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对重大事故及时上报甲方和监理主管部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有关活动。
8、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9、有关工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处理方案及意见、处理结果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发包人。
(四)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1、比选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3比选保证书
2、资信审查材料
2.1比选申请单位情况说明
2.2资质证书
2.3相关监理业绩的合同
2.4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组成表
2.5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格式后附)
2.6其它资料
3、比选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记
3.1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资料按序装订成册。
3.2制作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密封在封袋内,比选文件袋必须密封,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五)资料递交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4日17:00。
2.报名地点:太原市晋祠路三段59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比选时间:2023年7月25日10:00。
5.比选地点:太原市生态工程学校办公室。
6.申报机构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单位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 138*****669
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三段599号。
二、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审查通过后,低价中标。若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如遇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按时递交比选文件的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确定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
1.比选要求
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申请比选单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按时参加比选会议。
2.比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2.1宣布比选纪律。
2.2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比选人名称。
2.3宣布有关人员姓名。
2.4检查申请比选人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验结果。
2.5宣布比选顺序。
2.6当众比选,公布申请比选人名称、比选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3.比选申请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3.1检查申请比选人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是否齐全、有无计算上的错误。
3.2同一数值的表达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达为准。
3.3对于申请比选人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表述,比选人可以接受。
3.4在详细评审前,评审委员会审查每份比选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书将被拒绝。
3.比选申请文件的详细评审。
3.1评审委员会将只对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审。
4.合同授予
4.1《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签订代理合同,并接收相关事宜。
5.比选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其比选文件作废:
5.1比选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5.2比选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
5.3比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5.5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5.6比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三、比选文件格式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应按下列格式顺序编写:
1.比选函(按附件1格式)
2.比选保证书(按附件2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附件3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4格式)
5.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
6.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6.1企业营业执照
6.2资质证书
6.3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组成表(按附件5格式、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6.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按附件6格式、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6.5业绩证明材料(附监理合同)
7. 比选报价表(按附件7格式报价)
8.其他
8.1以上资料如有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8.2比选申请文件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当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比选申请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书写工具书写,字迹工整,任何一页不得涂改、插字、删字。
8.4比选申请文件共三份(一正二副)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同一数字的表达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比选申请文件的封皮内容如下: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比选申请人: |
密封袋不得有任何修饰、破损及其他痕迹。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项目单位将不承担比选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本次比选申请文件资料均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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