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盐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盐亭县2023年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主体遴选通知.docx
盐亭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3年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服务经营主体: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以川财农[2023]89号下达我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资金500万元,改造面积3500亩以上,将宜机化项目区建成全程机械化先导区,每个先导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其中1000亩及以上的先导区不少于1个,大中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100%,农机化先导区全部用于粮油生产,主要粮油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3]-2410号)文件要求,我县拟遴选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3-5个,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踊跃报名,参与项目实施。
一、实施区域
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在撂荒土地、已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土地,具备农村“三变”条件、地方积极性高的乡镇选点布局,农机化先导区全部用于粮油生产。我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在金孔镇实施。
二、建设规模
计划建设产业宜机化改造面积3500亩以上,1000亩及以上先导区1个。
三、建设内容
在金孔镇实施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面积3533.8亩。其中,缓坡化旱地改造2874.2亩、坡式梯台旱地改造228.3亩、水平条田485.8亩。200-1000亩先导区5个,1000亩及以上先导区1个。
四、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和“县级报账制”方式,根据项目改造内容,省级财政补助每亩不超过1500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申报条件
实施主体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实施主体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三证齐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登记注册地或经营办公场所在项目区。
(三)在项目区流转有土地。
(四)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五)能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六)诚实守信,未进入盐亭县征信系统黑名单。
(七)最近两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建设时限
(一)8月至9月,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9月至10月,实地勘察、确定主体、规划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实施任务、内容等公示程序,向实施主体下达项目实施通知书。
(三)10月至11月,开展施工建设。
(四)12月,县、市两级完成项目初验和终验,县级进行资金兑付。
(五)2024年1月,县级完成全部资金兑付。
七、工作流程
(一)实施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现状、资金总量、目标任务等,印发项目申报通知。有意向的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实施申请。
(二)遴选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商县财政局制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细则,组织人员开展实地踏勘。确定实施主全候选名单,并在项目实施乡镇、村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方案审批备案。实施主体编制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财政、农田、产业等方面的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将综合审查意见书面通知到各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乡镇、村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县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向实施主体下达项目实施通知书,同时将县级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收到项目实施通知书后,按照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应建立详实的资料档案(包括原貌正摄影像图、总平面图、分区平面图、改造后正摄影像图、施工过程图、施工前后对比图、施工台账、资金使用台账等)。
(五)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六)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整理归档项目所有资料,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初验,初验合格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终验。
(六)资金兑付。项目终验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兑付资金。
八、申报资料
(一)盐亭县2023年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二)对拟申报的实施项目内容提出的初步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规模、地点安排等)。
(三)其他有益于实施该项目的相关辅助材料。
九、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具备实施能力、符合项目要求条件的经营主体向项目实施所在镇人民政府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00至2023年9月12日17:00时止,逾期视为放弃。
(三)联系电话。盐亭县金孔镇人民政府139*****435。
附件:盐亭县2023年省级财政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盐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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