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旅游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谈判编号:NDZB-2015-124-1
2、 谈判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宁德旅游短信宣传项目 | 1批 | 250000 |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宁德市旅游局 | 兰芳/******* | 宁德市 |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2月09日至2015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谈判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5、项目联系人: 翁雅娟、杨晓岚
联系电话:
****-*******、
****-********-***传真: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报价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5)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7、政府采购政策
7.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9、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6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11、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2、谈判文件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
140*****090********;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3、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号:
****************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