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及实验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动物防疫及实验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广安区畜牧食品局动物防疫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广区采GQC[2015]151-1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谈判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12-09 12:5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为具有兽医器械或畜牧器械生产或经营范围,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4、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5-12-09 13:00到2015-12-14 16:30 | ||
备注 | |||
谈判文件售价 | /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413室)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报名人须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报名单位的介绍信(须盖报名单位公章。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人、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报名。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5-12-18 14:00到2015-12-18 14:3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 2015-12-18 14:3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二) | ||
备注 | / |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转账(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转账时请注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收款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安建设路分理处,银行帐号:********5651,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本招标项目参加第一次投标的投标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第二次投标截止日前未退还的,若继续参加第二次投标可直接转为第二次报名时投标保证金。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535)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2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535) | ||
备注 | 因本项目“资质条件和谈判项目及要求”已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征求过意见,潜在供应商无异议,故本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再征求潜在供应商对“资质条件和谈判项目及要求”的意见。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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